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通知

来源:国际贸易系    日期:2014年10月27日    阅读次数:781
      为进一步落实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挖掘“三走”活动的基层榜样,发挥带动作用,形成长效机制,推进“三走”活动持续有效开展,现面向各高校开展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宿舍集体均可报名。
       2.宿舍成员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与“三走”活动,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本年度以来,宿舍成员集体(按四人计,不是四人的按比例折算)每个月的锻炼时间合计达到100小时,且每人不少于20小时。
       4.宿舍集体或个人的相关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推介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宿舍集体(含新生宿舍)于10月31日前登录活动网站(www.blzx.youth.cn)注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关注网站“参选宿舍展示”页面,出现本宿舍展示信息即代表报名成功。
       2.报名参评的宿舍通过手机微信,将宿舍参与体育锻炼的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让身边人知道并转发支持参加活动。在10月31日前,开通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并在#百炼之星#话题下,发布报名主页链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新浪微博) @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微博) @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浙江团省委学校部(腾讯微博)及本校团委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获得不少于100个微博好友点赞、2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三、活动要求
       1.各高校团委通过报名平台,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发动宿舍集体积极参与,并于11月20日至11月25日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对本校展示宿舍进行审核,对于参加“三走”情况和锻炼时间情况应主要听取班级团支部意见和同学意见,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等平台)传播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事迹、是否获得不少于100个微博好友点赞、2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各高校团委需在团委官方微博#百炼之星#话题下进行通过推荐名单公示。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团委将本校推荐的1至2个“百炼之星”宿舍集体的报名表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团省委学校部,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2.各高校团委上报的材料(电子版)应包括:汇总表、被提名宿舍的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zjtswxxb@163.com,邮件题目注明“XX大学/学院百炼之星”。
       3.11月30日,团省委学校部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将进行综合评议,推荐“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及提名奖,通过“浙江团省委学校部”腾讯微博官方账号,在#百炼之星#话题下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公示;经公示后于12月5日前向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提交“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及提名奖名单,同时将推荐1所优秀组织院校。
       4.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中评选出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标兵宿舍10个给予荣誉证书及每个宿舍1万元奖励,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宿舍100个给予荣誉证书及每个宿舍3000元奖励,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提名奖宿舍1000个给予荣誉证书奖励。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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