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10-11学年“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通知
为了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更好地激励有志向的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了鼓励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为“三农”服务,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为了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培养人才,学院决定在全院在校生范围内评选2010-2011学年“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学院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申请“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
1、家庭经济收入偏低者(由学院负责审核):
1学院学生来自城镇,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②学院学生来自农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平均生活水平的;
3由于家庭负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学院学生。
2、学院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品学兼优、刻苦学习、成绩优秀者如:上学年(评选前一年的9月份至当年的7月份)综合素质测评和文化成绩两者排名都在班级总人数的50%之前(例:班级总人数48,那么综合素质测评和文化成绩必须在班级前24名)。
3、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生活俭朴。
同等条件下,学院学生家庭成员从事“三农”服务工作,或学生毕业后立志服务“三农”事业者优先。
二、奖项金额
1、“浙农-阳光”一等助学奖学金,每名金额为5000元。
2、“浙农-阳光”二等助学奖学金,每名金额为2500元。
3、“浙农-阳光”三等助学奖学金,每名金额为1000元。
大一新生高考成绩优秀及家庭收入偏低者可申报二、三等助学奖学金。获奖名额控制在所获二等、三等助学奖学金总名额的三分之一范围内,具体由评审小组确定。
三、评比时间要求
请各位同学在2011年9月27日(周二)前将填妥的《“浙农-阳光” 助学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事迹(800字左右)、《2010-2011学年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评审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给班主任同时上交两张两寸照片。
如有问题请咨询章老师,电话0571-86929715,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楼31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