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的意见

来源:国际贸易系    日期:2011年01月07日    阅读次数:334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浙政办发〔2010〕14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的服务面向,决定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社倌计划”是指参照“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基本做法,鼓励和支持毕业生投身到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涉农的基层单位)担任理事长助理、社长助理职务及技术、管理工作或自主创业。用“倌”而不用“官”的目的是防止功利倾向,突出“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重要意义是:
1、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农村基层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现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发展科技农业、规模农业,促进产业升级必须要有相应的人才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迫切需要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现代农业带头人和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社倌”。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有利于充实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资源结构。
2、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是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最佳切入点,也是“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延伸和拓展。农村天地虽然广阔,但要让我们的毕业生在农村这个广阔的天地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绝非易事,必须为他们提供类如“大学生村官”这样的载体,要有项目推动。通过“社倌计划”这样的载体,既可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人才瓶颈,也可以为大学生找到用武之地。同时,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是“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延伸和拓展,大学生通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变“飞鸽牌”为“永久牌”,为解决“大学生村官”期满后的出路提供一个新的途径。
3、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是贯彻省政府《意见》的具体措施,也是促进我院发展的战略选择。我院作为浙江省供销社举办的行业所属学校,为本行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是行业举办学校的目的,也是行业所属学校的基本任务。供销合作社担负着为“三农”服务的使命,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有利于构筑供销合作社干部队伍培养的立交桥,培养熟悉基层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的各级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干部队伍),有利于改善合作经济组织干部的来源结构,更好地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二、支持对象
1、对照《意见》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以下简称一类):
(1)在经主管部门评定的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年基本报酬不少于2万元的;
(2)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并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3)在省内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具体由县级政府规定),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的。
2、到浙江省供销社系统所属企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下简称二类)。
3、符合上述一类、二类支持对象的毕业生统称为“大学生社倌”。
三、支持政策
1、符合一类支持对象条件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除享受国家及各级政府鼓励到农村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详见浙政办发〔2010〕141号《意见》)外,学院给予每人每年分别补助0.5万元,连续补助3年。
2、符合二类支持对象条件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学院给予每人补助0.5万元。
3、学院授予担任“大学生社倌”的毕业生“兴合学子”(意为振兴合作社事业)荣誉称号,并给予每人发放面向基层就业交通费补贴500元。
4、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或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毕业生,学院可优先推荐其到浙江省供销社(兴合集团)成员公司、地市、县供销社系统工作。
四、选拔和培养
1、选拔方式:结合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需要,采取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方式。
2、名额。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其中一类支持对象选拔30名左右,原则上每个系推荐5—6人;二类根据报名情况,重点支持到在我院设立“企业奖学金”的浙江省兴合集团、浙江省农资集团、浙江省新大集团、浙江省特产集团、浙江省茶叶公司等企业的下属公司以及浙江新田园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供销联合配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3、条件。一是有理想、有抱负、热爱供销合作事业、热爱农村、愿意把农村发展真正当成事业去做;二是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适应农村艰苦的工作环境;三是具有与合作社岗位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4、培训。对被选为支持对象的应届毕业生集中组织培训。
(1)组织实地参观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2)进行合作经济管理知识培训,邀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经济研究专家举办合作社知识讲座;(3)利用我院“新农村建设人才培训教学基地”和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顶岗实习。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学院决定成立以党委书记童学敏、院长李曙明为组长的“实施‘大学生社倌计划’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与“学院就业领导小组”相同(不再另行发文),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落实。各系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2011年参加“大学生社倌计划”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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