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系部2010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班:
为更好地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我系决定启动2010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0年10月25日-2010年11月8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学生认真阅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和《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要求及其实施流程》,明确申报相关要求。
2、学生自行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经指导老师签字后上报各系审核。于11月12日前将上报课题统一报系团总支。
3、上报项目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由学院团委发文确认,统一签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合同》。
4、请各班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
三、立项范围
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方案具有可行性。主要包括:生产工艺革新、工作流程优化、管理创新、产品设计和改造、社会调研及其他有价值的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
四、申请团队项目负责人条件
1、申请人为在校大学生。品学兼优,无不及格和不良记录。
2、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3、申报项目必须有系领导推荐意见。
五、创新项目基金扶持方式和监督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下称“资金”)每年对同一个大学生只支持一个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为一年。
将申报的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重大项目的资助金额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扶持经费主要在应用技术创新经费、试验发展费用、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费等方面给予资助。
通过立项审查的项目,项目实施过程需接受监督管理,监理的内容和要求:
1、创新项目每学期应提供创新研究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并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
2、创新项目扶持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让及用于其它方面,如有违反,终止拨款,追回原有资助款额,且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学院将对创新项目财务状况定期核查。
六、联系人:华俊锋 电话:86929715 地址:教师楼316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