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国际贸易系    日期:2010年09月20日    阅读次数:424

为了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更好地激励有志向的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了鼓励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为“三农”服务,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为了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培养人才,学院决定在全院在校生范围内评选2010年“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学院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申请“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

1、全日制在校学生同时需上交过贫困证明

2、:1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学习成绩均居班级前5的,可申报浙农—阳光一等助学奖学金;

2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学习成绩均居班级前10的,可申报浙农—阳光二等助学奖学金;

3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学习成绩均居班级前15的,可申报浙农—阳光三等助学奖学金。

3、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生活俭朴。

同等条件下,学院学生家庭成员从事“三农”服务工作,或学生毕业后立志服务“三农”事业者优先。

二、申报名额及金额

1、“浙农-阳光”一等助学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

2、“浙农-阳光”二等助学奖学金,金额为2500元。

3、“浙农-阳光”三等助学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

大一新生高考成绩优秀及家庭收入偏低者可申报二、三等助学奖学金。获奖名额控制在所获二等、三等助学奖学金总名额的三分之一范围内,具体由评审小组确定。

三、评比时间要求

1、上报时间:截止2010925下午4点;

2、将填妥的《“浙农-阳光” 助学奖学金申请表》、《2010年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评审汇总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到邮箱990699599@qq.com(注明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确认);

3、《“浙农-阳光” 助学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稿1份(注意:打印稿上必须贴上2寸彩色照片一张,申请奖项无需填写)、贫困证明(之前交过的不需要再上交)一份上交至教师楼316办公室章荣老师处;

注意:《“浙农-阳光” 助学奖学金申请表》、《2010年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评审汇总表》可在国际贸易系网站资源下载栏下载。咨询电话:86929715 老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的学生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是否同时申请了学院内其他奖、助学金。

2、评选“浙农-阳光”助学奖学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系要加强领导,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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