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08年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全面检查和评价创新项目,规范项目管理,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团委决定在2008年12月对2008年创新立项项目进行一次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2008年12月
二、验收要求:
1、项目中期验收是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是否完成前阶段任务的认定,凡正式立项的项目均应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以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两方面为主。项目执行以项目计划方案的各项指标为依据。
3、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全面系统的客观评价。
4、验收形式有现场验收和书面材料验收两种。重点项目一般采用“书面材料”加“现场验收”的形式;其他项目也可采用书面材料验收形式。
三、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认真仔细的整理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将相关材料于
2、系团总支要在
3、
四、项目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创新项目进展报告;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台账记录;
3、项目中期小结(包括核心技术、创新点、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分析;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进一步试验、示范、推广应用计划等等);填写验收表一、二。
4、其他有关资料。
五、中期检查主要依据
1、检查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齐全和准确;
2、检查是否完成计划的要求;
3、初步评价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4、初步评价项目试验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前景;
5、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二OO八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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